2009年上半年稅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稅篇(上)
???? 2009年上半年國家頒布的增值稅政策主要有22個(包括2008年簽發2009年公布的文件),現歸納整理如下,希望能夠對大家的工作有所幫助,文中沒用注明執行和廢止時間的,均是從2008年1月1日開始的。
一、一般稅收政策文件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生產和銷售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初級產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二甲醚等產品和貨物繼續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簡易辦法依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下同)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除固定資產以外的物品,應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不包括舊貨);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除此之外,還明確了以下政策:
⑴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的下列貨物,按照簡易辦法依照6%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倏h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電單位生產的電力。小型水力發電單位,是指各類投資主體建設的裝機容量為5萬千瓦以下(含5萬千瓦)的小型水力發電單位。
?、诮ㄖ煤蜕a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垡宰约翰删虻纳?、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苡梦⑸?、微生物代謝產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來水。
?、奚唐坊炷粒▋H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的水泥混凝土)。
?、埔话慵{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4%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偌氖凵痰甏N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
?、诘洚敇I銷售死當物品;
③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機關批準的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同時還規定:原與上述規定有關的財稅字(94)004號、(94)財稅字第014號、(94)財稅字第026號第九條和第十條、國稅函發 [1995]288號附件第十條、國稅發[1998]122號、國稅函[1998]843號、國稅發[2000]37號、財稅[2002]29號、國稅發 [2002]56號、財稅[2006]153號)第一條、國稅函[2006]47號、國稅函[2007]599號以及財稅[2008]72號文件同時廢止。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停止執行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增值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稅函[2009]100號)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對中遠集團的輪船修理業務,恢復征收增值稅。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麥芽適用稅率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177號)規定,麥芽不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的農業產品范圍,應適用17%的增值稅稅率。
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號)規定,自2009年至2010年供暖期期間,對三北地區供熱企業向居民個人(以下稱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繼續免征增值稅。向居民供熱而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包括供熱企業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過其他單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單位代居民繳納的采暖費,其中:免征增值稅的采暖費收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分別核算,通過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向居民供熱的熱力產品生產企業,應當根據熱力產品經營企業實際從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占該經營企業采暖費總收入的比例確定免稅收入比例。
5、《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飼料產品征免增值稅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324號)規定,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不屬于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所定義的單一大宗飼料產品,應對其照章征收增值稅。添加除單一大宗飼料、糧食、糧食副產品(總摻兌比例不低于95%)其他成分的膨化血粉、膨化肉粉、水解羽毛粉等飼料產品,也不符合現行增值稅優惠政策有關混合飼料的定義,應對其照章征收增值稅。
6、《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口免稅設備解除海關監管補繳進口環節增值稅抵扣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9]158號)規定,納稅人在2008年12月31日前免稅進口的自用設備,由于提前解除海關監管,從海關取得2009年1月1日后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其所注明的增值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銷售上述貨物,應當按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7、《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若干增值稅規范性文件引用法規規章條款依據的通知》(國稅發[2009]10號)對2009年1月1日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例實施細則實施后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部分增值稅規范性文件所引用的條例及細則條款依據進行了修改,共涉及11項內容:
?、艑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飲食業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6]202號)第二條中“按《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分別改為第七條和第八條“。
?、茖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衛生防疫站調撥生物制品及藥械征收增值稅的批復》(國稅函[1999]191號)中”對衛生防疫站調撥生物制品和藥械,可按照小規模商業企業4%的增值稅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备臑榘?%的增值稅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菍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外國企業來華參展后銷售展品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9]207號)第一條小規模納稅人適用6%征收率改為適用3%征收率。
?、葘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恢復抵扣進項稅額資格后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584號)中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條件改為(一)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二)除本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
?、蓪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企業改制中資產評估減值發生的流動資產損失進項稅額抵扣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1103號)中非正常損失的解釋改為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蕦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增值稅起征點調整后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396號)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改為“第十七條規定”。
⑺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37號)第三條中有關企業增購專用發票必須按專用發票銷售額的4%預繳增值稅改為按3%預繳增值稅。
⑻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辦商貿企業增值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明電[2004]62號)第七條第一款有關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按4%征收率計算預繳稅款改為按3%征收率計算預繳稅款。
?、蛯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取消小規模企業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由稅務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后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895號)第一條“增值稅征收率4%(商業)或6%(其他)”一律改為3%。
?、螌ⅰ秶叶悇湛偩株P于加強煤炭行業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153號)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條的規定”改為“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進口貨物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7]350號)中“完稅憑證”改為“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8、《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已失效或廢止有關增值稅規范性文件清單的通知》(國稅發[2009]7號)規定,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通知》(國發[2004]10號)的要求,對1993年底以來以國家稅務總局名義發布的有關增值稅政策及征收管理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有國稅函發[1994]87號等50件,部分條款失效或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14件,涉及各種性質的價外收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征收管理辦法、水泥生產企業增值稅專項納稅評估、出境口岸免稅店增值稅政策問題等若干項內容,納稅人在執行增值稅轉型后的各項政策時應特別引起注意。
9、《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規定,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修訂的內容,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1994年以來聯合發布的增值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全文廢止或失效的文件有14件,部分廢止或失效的文件有7 件,涉及運輸費用和廢舊物資進項稅額抵扣、提高農產品進項稅抵扣率、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等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