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城鄉信用社若干稅收、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1996]231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全文失效廢止、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城鄉信用社若干稅收、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報告總局。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城鄉信用社若干稅收、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