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產企業出口外購視同自產應稅消費品消費稅退稅問題的批復
國稅函[2010]91號
注釋:全文廢止。參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24號)
(批復略)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三月五日
甘公網安備 62010202002707號